新華社廣州4月25日專電(記者詹奕嘉) 記者25日從廣州市荔灣區檢察院獲悉,該院當天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對伊麗莎白婦產醫院“12·09”專案10名被告人向荔灣區法院提起公訴。荔灣區法院已受理此案,將擇日開庭審理。
  2013年11月27日至12月9日,黃貞魁(另案處理)因其妻子在荔灣區康王路伊麗莎白醫院就診期間胎兒死亡,就死亡原因是否屬於醫院處置不當及責任分擔問題與院方產生糾紛。
  院方本擬待死亡鑒定結論作出後再進行處理,黃貞魁對此不滿,遂與被告人黃曉烈、同案人楊海玲(另案處理)等人糾集被告人鄧曉斯、黃巧珍、翁炳鴻、曾煥成、蘇偉雄等多名家屬及同鄉,並準備橫幅及拜祭物品,用在醫院門口聚集拜祭死嬰的方式向醫院施加壓力。
  2013年12月9日11時許,被告人黃曉烈、蘇偉雄、鄧曉斯、曾榮森、顏錦程、倪景爍、楊峰、黃巧珍、翁炳鴻、曾煥成及同案人黃貞魁、楊海玲等百餘人先後來到伊麗莎白醫院,在醫院門口靜坐示威,堵塞醫院出入口,影響醫護人員及患者出入,併在醫院門口及周邊道路上撒冥紙、拉橫幅及使用擴音喇叭播放錄音,嚴重影響醫院及周邊社會秩序。
  9日14時55分許,被害人廖某軍等人在清除醫院門前死嬰照片及橫幅時與被告人楊峰、翁炳鴻、同案人黃貞魁等發生衝突。被告人黃曉烈、蘇偉雄、鄧曉斯、曾榮森、顏錦程等人使用磚頭、泥塊等工具多次打砸醫院玻璃門牆、大堂,致使被害人王某龍頭面部、左背部及右下肢軟組織挫擦傷,賈某達左顳部及右眉弓部軟組織挫傷,朱某翔下頜部軟組織創及左腰背部、右手背、左小腿軟組織挫擦傷,廖某軍左面部軟組織擦傷,張某富右膝部軟組織挫傷,彭某玲右枕部軟組織挫擦傷,黃某燁右髂前及骶尾部損傷。
  經法醫鑒定,上述被害人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。此次醫患糾紛造成醫院玻璃門牆等裝飾物(修複價格總值36290元)及醫院大堂內電腦、鋼琴等物品(價值11788元)嚴重受損,醫院的正常經營秩序受到嚴重破壞。
  荔灣區檢察院公訴科審查案件事實後,認定被告人黃曉烈等10人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,於25日向荔灣區法院提起公訴。荔灣區法院已受理此案,將擇日開庭審理。(完)
 
(編輯:SN0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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